2005年1月1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开票时窃喜坐牢时叹气
章霞丹

  近日,象山检察院依法对虚开发票的马某提起公诉。
  运输户马某通过关系揽到一家大公司的运输业务。因该公司要求马某提供运输发票,马某就与宁波某运输公司的王某谈妥,由王某提供发票,马某按票面金额的1—1.5%支付王某开票费。
  渐渐地,马某有运输发票的事传开了,其他人纷纷找上门来,马某就按票面金额的3—3.5%向他人收取开票费。至案发,马某共为自己和他人虚开运输发票130份,金额共计130余万元,骗取国家税收9万余元,而他本人从中非法获利1万余元。而这些发票经税务机关鉴定均为假发票。